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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地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时间:2022-07-20 10:43:47
潍坊地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1、股东1人(含1人)或50人以上(含50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打破了原公司注册资本10万咨询、30万零售、50万批发(生产)模式确定公司经营范围;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限公司的名称和设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标注“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在名字里。公司组织架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和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受理和审查时限:
申请设立、变更、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备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明。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天数。申请人以不固定形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期限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
1、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或资产评估、验资、审计公司、典当公司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代理、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
1、超出市工商局受理范围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分局负责注册;
2、有限责任公司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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