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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简易注销

时间:2022-05-28 10:53:50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想要为我们自己的公司办理简易注销,简易注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在东莞企业简易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莞企业简易注销

对比一般注销,简易注销登记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同时,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对比之前注销必须提交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现在注销只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当完成清算工作,确保本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然而,并非所有企业都可适用于简易注销程序。工商部门表示,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等情况的企业,都不适用于简易注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但我们在办理东莞公司简易注销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看我们自己是否满足条件,然后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有很多的企业都是不满足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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